1.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
2.负责全校学生国防教育和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负责在全校开展有关国防教育活动和咨询活动。
3.培养军训教官和国旗护卫队队伍,负责新生军训。
4.负责我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负责我校参军大学生退伍后的复学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武器装备的管理,负责我校人防战备工作。
6.做好双拥工作,负责全校军烈属,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慰问工作。
7.战时负责组织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8.完成学校和上级军事指挥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9.完成上级或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