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精神,请各单位、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将学习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及主题班会中,综合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座谈研讨、学术报告等开展学习贯彻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时清理和修订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对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不一致的,抓紧启动修订程序。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工作动态及时报送宣传统战部。
联系人:张悦 电子信箱:zzcjxctzb@163.com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全文
3.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宣讲会视频下载方式
宣传统战部
2022年5月20日